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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的建议
2016-12-21 11:28   审核人: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关于做好离退休职工两级管理的建议

 

离退休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离退休后仍然对学校和原工作单位怀有深厚的感情,一如既往地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目前对离退休职工管理实行原单位和离退休处两级管理。为保证离退休职工两级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明确离退休职工处和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建议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维护离退休职工的权益,在本部门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2、各单位的领导要重视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并将其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要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尊老、敬老,发动学生自愿者积极参加关爱老年人活动,为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做好事。

3、各单位,应确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离退职工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与离退休工作处之间的联系。

4、教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应召开欢送会,并通过谈心交流等形式,听取他们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心情舒畅地离开工作岗位。

5、退休教职工到离退休处报到后,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退休人员登记表》,关注离退休处工作群,主动参加离退休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业等。

6、各单位在重大节日召开茶话会、联欢会应邀请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有计划的组织看望退休职工,向他们介绍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7、离退休职工去世后,办理丧事应以原单位为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协助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教职工逝世后丧事办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事宜。

8、原所在单位调整、撤并时,离退休职工随专业或单位一起变动,重新划归并确定归属单位;单位领导工作调整,要同时交接有关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状况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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